周湘林 周光礼:如何构建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
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面,“双一流”建设应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形成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从城市群这一区域视角来看,现阶段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呈现出中心律、差异律等现象,具有其合理性,但也应当看到其中在均衡发展、发展空间、协调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宜采取紫海战略思维,走综合协调发展之路,在优势发展、创新发展、整体发展、协调发展等方面努力,使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优者更优、新者创优、均衡协调、良性循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更加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强调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就高等教育而言,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面。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应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形成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也已公布,其中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双一流”建设学科504个(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两所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暂且参照第一轮公布的情况)[1]。从中可以看出,“双一流”建设呈现区域集群化现象,此种现象对于探讨“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形成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等问题而言值得深入分析。就区域类型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19个城市群,即优化提升层次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层次的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及培育发展层次的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基于此可以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基本状况、尚存问题,并进一步构思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举措。
一
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
基本分布状况
整体上来看(见表1),19个城市群涵盖了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包含了14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占到总数的99.34%;50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占到总数的99.80%。
表1 城市群“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学科整体分布状况
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本来包含广东、福建、浙江三个省,为了避免重复统计,粤的相关数据仍放在珠三角城市群,浙的相关数据仍放在长三角城市群,故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在此只统计了闽的相关数据。
同时,从“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属学科门类来看,其在城市群这一区域分布也存在不同状况。目前,我国的学科门类共有14类,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对除军事学外的13个学科门类进行了公布,如图1所示,按数量多少排列,工学205个,占40.67%;理学105个,占20.83%;医学47个,占9.33%;法学24个,占4.76%;农学23个,占4.56%;管理学22个,占4.37%;文学18个,占3.57%;经济学15个,占2.98%;艺术学14个,占2.78%;教育学12个,占2.38%;史学10个,占1.98%;哲学7个,占1.39%;交叉科学1个,占0.2%。其中理工农医合计381个,占到75.6%。
图1“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门类分布情况
注:此处占比是指占“双一流”建设学科总数504的比。
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珠三角、关中平原及哈长七大城市群。如图2所示,按数量多少排列,京津冀177个,占35.11%;长三角148个,占29.37%;长江中游48个,占9.52%;哈长25个,占4.96%;珠三角21个,占4.17%;关中平原20个,占3.97%;成渝19个,占3.77%。这七大城市群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合计458个,占90.87%。
图2 我国主要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情况
注:此处占比是指占“双一流”建设学科总数504的比。
以上述七大主要城市群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为例,并以学科门类为统计变量,可进一步考察“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属学科门类城市群分布状况,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见,13个学科门类在七大城市群分布状况总体上体现出如下状况:每个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数量靠前的城市群主要为京津冀、长三角。每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并非分布到所有区域,即有些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在诸多区域并没有。同时,七大城市群区域内13个学科门类分布状况总体情况如下:每个城市群分布最多的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主要为理工科,并非每个城市群都有13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有些城市群仅占有少数几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
表2“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属学科门类
主要城市群分布状况
注:小计的单位为“个”。区占比是指某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在相应区域的所有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中的占比,单位为“%”。科占比是指某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在该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总数中的占比,单位为“%”。
二
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
分布的逻辑及存在问题
有研究认为,区域教育发展存在中心律、差异律、交叉辐射律、转移律等规律[2]。区域教育中心律是指随着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的形成,相应地形成教育中心地域。区域教育差异律是指由于区域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条件变化,从而产生教育上的差异变化,主要表现在学校分布、教育质量、教育发展条件、教育需求等方面。区域教育交叉辐射律是指由于中心律与差异律的存在,不同教育中心、教育中心与非教育中心之间出现交叉辐射现象,相互带动、相互影响,主要表现在辐合、辐散及交叉辐射等方面。区域教育转移律是指教育资源与教育重心在发展中出现空间上向有利条件的区域转移现象。其中,中心律与差异律可以从现时性角度进行分析,而交叉辐射律与转移律则需要从历时性角度进行长时段分析。因此,本研究在此主要从中心律与差异律两个方面来分析现阶段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所反映出的规律以及其中尚存的相应问题。
(一)体现的主要规律
学科发展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一面,上述区域教育发展中所言之中心律、差异律在当前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方面也体现出来。
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中心律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在19个城市群集聚,实质上在每个城市群中,又主要集聚在省会城市;同时,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珠三角、关中平原及哈长七大城市群。这就形成“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地域中心。二是每个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数量靠前的城市群主要为京津冀、长三角,即其集聚量更大。三是每个城市群分布最多的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主要为理工科,即以理工科为重。
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差异律也有多个层面的表现。一是中心律本身就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差异律,即在中心与非中心之间肯定存在差异。“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整体上在19个城市群与其他城市之间存在差异,在19个城市群之间也存在差异。二是每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城市群分布存在差异,在数量上有多少之分,甚至有些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在诸多城市群并没有。三是不同城市群拥有的“双一流”建设学科门类种类与数量存在差异,不同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门类侧重点不同,也并非每个城市群都有13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有些城市群仅占有少数几个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
(二)尚存的主要问题
规律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任何事物都应辩证看待。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呈现中心律、差异律等现象,具有其合理性,但也应当看到其中附带的一些问题。“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应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实现高效益、稳定增长与创新驱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3]。那么,具体到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而言,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有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是均衡发展问题。“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在城市群之间及每个城市群内部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单从量上来看就存在不均衡问题,19个中心城市群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差距就更加显著了,几乎是有和无的问题。发展战略学有个重要观点是发展平衡原理,即强调平衡性是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如何促进城市群之间“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对均衡发展,值得深入思考。
二是发展空间问题。每个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都有所侧重,不仅数量上有多少之分,在学科门类上也有不同,有的城市群某些学科数量较少,甚至还是空白。那么,在现有基础上,城市群如何探寻与规划“双一流”建设学科新的增长点,这是谋划未来学科发展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三是协调发展问题。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协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那么,如何使“双一流”建设学科整体提质增效、如何使“双一流”建设学科与国家战略及区域战略协调发展、“双一流”建设学科如何在城市群间互动共促等,这些深层次问题更值得深入探讨。
从城市群视角透视我国“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之所以呈现目前的现状及由此附带存在一些问题,有很多影响因素,如经济、政治、教育、科技、人口、环境等。正如有研究所言,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这是由于历史、经济、政治等因素长期作用形成的[4],其中最直接最重要的是经济发展基础和高等教育基础。已有研究表明,由于资本、劳动、技术、地理位置、文化水平等各方面要素的差异,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大学数量和质量具有较强的正向关系[5]。我国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20个城市,重点建设高校都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或中西部中心城市,经济实力与高等教育实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实力越强的地区高等教育实力也越强[6]。高等教育日益成为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高等教育中心随区域经济中心而转移[7]。世界级的高等教育往往是世界级城市群的“标配”[8]。我国“双一流”大学是区域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与核心要素,也是提升区域影响力和声誉度的文化标志和致胜品牌。[9]同时,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对反映高校综合竞争力的学科水平产生直接影响[10]。区域高等教育学科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存在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11]。可见,某种程度而言,正是经济发展状况与高等教育状况共同引致了学科发展状况。
三
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
未来发展构思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展主题始终引领我国各行各业奋勇向前进。发展什么,如何发展,这是发展战略理论探究的深层次问题。在理论上,战略理论的发展与选择也有其历程,如“红海战略”、“蓝海战略”及“紫海战略”等。其中,“紫海战略”突出红海与蓝海界限之模糊,强调在红海的基础上开拓蓝海,从而克服红海的表象性与蓝海的片段性,促进协调发展与长期发展[12]。在实践中,我国的学科发展战略体现出不同的类型,既有典型的“红海战略”,又有新型的“蓝海战略”。重点发展战略在我国学科建设中具有一贯的延续性,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重点发展战略也容易形成梯度发展、非均衡发展的结果,造成类似“红海战略”的某些局面。新时代,我国全面推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一流”建设、“四新”建设、交叉学科建设等,强调的共同之处都是创新,这就类似于蓝海战略,在系统、复杂的学科建设中要善于创新、勇于突破,寻找学科发展的新空间与新增长点。
目前我国已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阶段,从计划、规划、执行到评价,有关“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体系趋于成熟完整。正如前述,重点发展是我国高校学科发展的传统战略思维,时至今日,“双一流”建设仍然可以看做是重点发展思维的延伸,“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学科这个“大盘”已基本定型,不会也不宜有大幅度的变动。当然,也应当看到,“双一流”建设政策中有个重要规定是周期性评价、动态调整。同时还应当看到,并非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的学科就必然被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这些对于思考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综合来看,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应超越竞争思维,高度重视发展思维。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已不是单纯地靠白热化、内卷化竞争,也不能仅仅依赖新的领域,也不是简单的人为去搞区域平衡。因此,类似前述的红海战略、蓝海战略不适宜作为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应采取紫海战略,走综合协调发展之路,使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优者更优、新者创优、均衡协调、良性循环。基于紫海战略思路,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未来发展宜把握好如下几大方面的举措。
(一)夯实已有基础,使优势学科续领风骚
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体现出一定的中心律、差异律等现象,规律应当遵循并加以运用,以竞争促发展仍是重要手段之一。“双一流”建设学科代表的是一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是高等教育及学科发展的重点,“双一流”建设学科也表征着区域优势学科领域,各区域因高等教育基础及资源禀赋等方面不同,有各自不同的优势学科领域。
从学科门类来看,长三角城市群在13个学科门类都有“双一流”建设学科,其次是京津冀城市群在12个学科门类有“双一流”建设学科,其他城市群也在若干学科门类有“双一流”建设学科。各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形成一定的学科“高地”,宜继续加强建设,突出优势学科的基础与引领作用。各城市群应发挥已有优势学科的引领作用,在长项上做到更高、更精、更尖。要继续夯实基础学科建设,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打牢坚实基础。继续重点加强应用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在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社会急需学科方面进行重点布局。应依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等重要举措,在现有相关优势学科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二)开拓新的领域,使后起之秀乘风破浪
“双一流”建设重在促进建设与发展,动态调整将是新常态。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发展应抓住机遇不断开拓新的学科领域,并加强引导与支持,使新型学科能乘风破浪,力争上游。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应坚持服务国家急需,强化其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功能。所有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总体上应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各个“面向”维度建设与发展好相应学科。各城市群还应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按年度发布的旨在引导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学科专业清单,并结合区域自身发展战略规划的相应目标和要求,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来优化与创新性推进学科专业调整。
同时,加强交叉学科建设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是促进“双一流”建设学科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提出“要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鼓励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2022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创新交叉融合机制,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围绕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国家治理等领域培育新兴交叉学科。”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就试点交叉学科设置与退出、目录编入与退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与促进交叉学科发展。2022年新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将交叉学科增加到了9个。从目前状况来看,各区域仅有长三角城市群的复旦大学有1门交叉学科列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其他各城市群均为零。国家层面及高校层面已采取了许多措施在大力加强交叉学科建设与发展,各城市群应把握好这个大好机遇,提前布局,在“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等方面加强交叉融合,结合“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四新技术,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形态,打造若干交叉学科,努力将其加入“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进一步壮大与优化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群。
(三)注重促长补短,使整体格局均衡协调
“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城市群之间的分布存在差异,城市群内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也存在差异,同时,“双一流”建设学科与非“双一流”建设学科之间本身也有很大的差异。整体上来说,不能仅仅只重视已有“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新型学科的发展,还应通过政策倾斜等措施,注重取长补短,在城市群内部和城市群之间促进学科的均衡协调发展与整体提高。
当前,各区域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均以理工为重,理工农医占到绝大的比重,各学科门类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也主要集中在几个典型的城市群,这一方面体现出国家战略及区域战略的整体急需与学科布局结构,另一方面也说明无论在区域内还是在区域间都需要进一步进行学科整体优化与布局调整,以便更好地促进“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城市群内部和城市群之间的协调发展。各城市群应在前述发挥已有优势与加强创新的同时,注重补短板,在尚没有“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门类中加强相应学科建设,优化学科增长点,助力实现零的突破。如:珠三角城市群可以凭借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大好机遇,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领域实现“双一流”建设学科零的突破;关中城市群可以抓住西部振兴战略的战略机遇期,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领域实现“双一流”建设学科零的突破;等等。
(四)加强经济建设,使学科-产业良性互动
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与城市群经济发展状况存在紧密关联,各城市群应加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同时,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也应注重与区域战略的匹配,与城市群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从而为城市群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做出更大更实质的贡献。
当前,我国整体上将19大城市群分为三个层次,即京津冀等优化提升层次、关中平原等发展壮大层次及哈长等培育发展层次,各层次城市群的发展优势领域与发展重点各有千秋。同时,我国也针对各城市群相继出台指导性纲要文件,进行顶层设计、指导发展,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5)、国务院印发《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国务院印发《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2018)、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2022)等。那么,各城市群需根据本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经济建设,以强大的经济力量支撑高质量学科发展,同时应对接本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来加强学科整体谋划与布局优化,使学科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总之,我国“双一流”建设学科呈现城市群区域集群发展现象,主要集中在19个城市群,其中又主要为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珠三角、关中平原及哈长七大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城市群这一区域分布上存在差异,各城市群内“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也存在差异。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未来发展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用紫海战略思维进行构思,在优势发展、创新发展、整体发展、协调发展等方面加强努力。
作者简介
周湘林,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周光礼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评价研究中心
说明:本文系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经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改革”(202296)的部分成果。
来源:公众号雁栖学园,原文刊载于《教育发展研究》2024年第5期。
原标题:周湘林 周光礼 | 我国城市群“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逻辑及未来发展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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